各学部(院):
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体质健康,实施阳光体育工程的要求,按时完成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工作,高效向教育部上报我校测试数据,2021年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行了改革,将原来集中在下半年的体测工作分上、下半年两个时间段采取预约测试形式进行,上半年已经完成2018级(大四)、2019级(大三)在校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;兹定于2021年9月6日起启动下半年体测工作,将对我校所有2020级(大二)、2021级(大一)在校本科生进行测试。特别提醒2021级新生(大一)将在第一周体育课上进行入校第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预约时间及测试时间
(一)2021级新生(大一)
1. 新生第一周体育课。(9月6日至10日,详见课表)
2.测试方式:体育课上课地点集合,由本班体育老师统一组织进行测试。
3.补测时间:9月15日(周三)下午13:30-16:00
(二)2020级学生(大二)预约测试(北工大体测易平台见附件1)。
1. 预约时间: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7日
2. 测试时间:10月19日至10月27日期间的每周二、三上午9:00- 11:30、下午:13:30-16:00
二、测试地点:
校本部:银河8366cc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与监测中心(游泳馆西侧)(室内项目),南田径场(室外项目)(详见附件2)。
通州校区:通州校区体育馆(室内项目),田径场(室外项目)(详见附件3)。
三、测试对象:所有2021级(大一)、2020级(大二)在校本科生。
四、测试项目
室内项目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(男)、仰卧起坐(女)、视力(不计成绩)
室外项目:50米跑、1000米跑(男)、800米跑(女)
注:测试期间请合理安排测试项目,耐力项目尽量放在最后测试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体质健康测试属于正常考试,学生在参加测试时,必须持校园卡和学生证,如一卡通照片不清晰,请再携带学生证以便于身份审核,否则不予测试。
2.预约测试学生根据预约号及预约时间段前来测试,未预约不能测试,预约成功不来参加测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测试。
3.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、运动鞋,在测试前做好相应准备活动才能进行测试,禁止在空腹、饭后半小时内进行测试;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测试。
4.学生测试室内项目时,须佩戴口罩;测试肺活量时,吹气前摘下口罩,该项测试结束迅速戴好口罩。测试室外项目,排队等候时需佩戴口罩,测试时需摘下口罩。
5.测试时,必须遵守测试的相关规定,服从测试人员指挥,不佩戴项链、手表、手机等物品,避免造成意外伤害或对测试产生不良影响。
6.如测试中替考、弄虚作假,将按违反学校考试条例给予严肃处理。一经发现作弊情况,学生需要填写《学生体测作弊认定书》,对拒绝填写认定书的学生,将暂扣一卡通。同时取消替考人与被替考人的当年体测成绩,处分文件将计入学生档案,且不能移出。
7.因天气和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体测的,测试时间将另行安排,请关注体测中心公众号获取最新体测信息。
8.请各学部(院)组织好学生,由专人负责,按时间要求进行测试。
9.所有年级补测另行通知,需缓测的同学无需申请,关注体测中心公众号的后续通知参加最后补测。
六、测试项目评分表(见附件4)。
七、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学生测试成绩将列入学生档案,作为对学生评优、评先的重要依据(见附件5)。
八、测试期间学校配有医生全程候诊,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,可及时联系医生。校医院联系电话67391546急诊,24小时有人值班。通州校区医务室电话52334013,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:40-16:50。
通过本次测试工作,希望可以促进我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提升,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,以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九、免测申请要求
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说明: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部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请同学们对照文件要求在“北工大体测易平台”提交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申请、填写完整、下载文件、打印盖章签字。
1.申请要求:附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填写完整,学院盖章、本人签字。
2.申请日期:10月1日至10月31日
3.交表地点:本部学生交于游泳馆二层204办公室;通州校区学生交体育课任课老师。
4.免测申请操作流程
扫描北工大易平台二维码,登入校园体测易平台,点击“免体申请”。
填写体测免体原因,提交成功后,可选择下载申请表。
银河8366cc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与监测中心
2021年8月30日
附件1 体测小助手易平台.docx
附件4+评分标准.docx
附件3 通州校区体育馆,田径场(俯视图).docx
附件2 校本部体测中心、南田径场(俯视图).docx
附件5+工大发〔2017〕33号 关于印发《银河8366cc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的通知.pdf